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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艺术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疫情期间 2020上半年答辩和学位工作落实方案

根据党中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的有关精神,以及学校防疫工作的总体安排,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等工作,设计与艺术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称“分委会”)特制订如下工作落实方案:


一、工作方式与时间节点

在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改为网络在线工作方式。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目前2020上半年暂定4月底增开1次分委会会议,具体安排见下表。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证书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另外,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再实时做出调整。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

答辩时间

分委会开会时间

学校备案日

学位名单公布及学位证书发放时间

2020年3月20日前

2020年3月底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4月30日

2020年4月20日前

2020年4月底

2020年4月30日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6月20日前

2020年6月底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7月20日


二、学位论文答辩

1、依照《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研究生申请学位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以会议形式举行答辩。答辩委员会组织工作依照《学位细则》第九条执行。                  

                 微信图片_20200309163716.png            

2、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采用网络视频答辩形式举行答辩会议。分委会审议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构成,并安排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并完成答辩会议、安排答辩秘书完成答辩事务工作。网络视频答辩软件建议使用学校签约的ZOOM平台。

3、答辩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建议授予申请人学位。建议使用微信“群投票”小程序进行无记名投票,具体操作方法为:答辩秘书建立微信群,将微信“群投票”小程序发给委员;委员网络在线无记名投票后,秘书将投票结果截图打印,备案存档。如果个别专家因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线投票,答辩委员会主席掌握会议投票情况,决定答辩表决结果,并在《答辩委员会决议》中须填写一句:“X位答辩专家委员中,Y位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4、答辩秘书负责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和答辩的组织,答辩前应完成学位论文(或电子版本)的送审评阅,答辩时协助主席办理有关事务,做好在线视频答辩会议整体过程及无记名投票表决环节的录制和截屏,作为答辩记录留存。

5、在线视频答辩会议须保证公开、真实、完整、可记录,要求有旁听人员参与。

6、在疫情防控期间,答辩前学生须填写并提交一份word电子版的《学位审批表》。待疫情结束后,分委会打印《学位审批表》,学位申请人、申请人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分委会主席等补签字。《学位审批表》中的《答辩委员会决议》等纸质材料须补交。


三、审核授予学位工作

1、在疫情防控期间,分委会可采用网络视频形式召开审议授予学位会议。网络视频建议使用学校签约的ZOOM 平台。

2、分委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参加,会议方为有效。分委会通过会议对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作出授予或不授予学位的决定。会议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分委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为通过。分委会负责将审议通过授予学位名单结果经分委会主席同意后,通过邮件报校学位办。

3、待疫情结束后,分委会将学位审核纸质材料经分委会主席签字后报送校学位办。


四、分委会联系人

李华: lhhsmile@126.com

张恬湉: 15124@tongji.edu.cn

如果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学校有新的要求,将以上级文件精神做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


 

设计与艺术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0年3月8日


设计与艺术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疫情期间2020上半年答辩和学位工作落实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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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3/9

发布者

设计创意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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